文定終身-禁忌篇
訂婚禁忌:
1.男方到女方家時,如有門檻(戶碇)時,必需要跨過去。
按:門檻(戶碇)為財富與地位之象徵,故不可踐踏。
2.男方送來的豬肉,女方可照單全收,但豬腿帶骨的部份要退回男方。
即俗稱:「只吃您的肉,不啃您的骨頭」。
3.女方祭祖時,所燒的香柱一旦插入香爐,不得再拔起重插。以免有重婚的危險。
4.男方人員要離去時,不可說:「我們要走了」,女方不可說:「再來坐」,
尤其雙方不可說:「再見、拜拜」但可說:「謝謝」。
男方訂婚人陪同人員最好為6或12人(包含新郎與媒婆在內),最好不要4或8人。